对于一些东莞发布第71号通告,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和东莞防控疫情视频的题,你有了解多少呢?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12月1日凌晨,东莞发布《东莞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科学精准防控工作”。
71号通知指出,要科学准确划定风险区域。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工作场所、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区域等划为高风险区域。高风险区域一般划定在单位和建筑物内,不能随意扩大。当疫情传播风险不明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时,可适当扩大高风险区域的划定范围。对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封控管控要快封快解,凡事一律解封。
值得注意的是,流行病学调查必须准确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当遵循科学、准确的原则,及时、准确确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不得以时间、空间作为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
其次,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原则上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实行居家隔离。
不仅如此,核酸检测要科学进行。对风险岗位和关键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情况下,不按行政区域对所有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同时,要加快疫苗接种速度。疫苗接种要坚持“先后”原则,特别要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此外,未发生本地疫情的乡镇街道各类营业场所和公共场所均按照常态化防控措施进行管理。局部疫情发生的乡镇街道,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社会管控措施。
最后,71号公告提到,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地方、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公众要继续保持预防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做自己健康的第一人。对不履行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蔓延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71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69号、70号公告不一致的,以71号公告为准。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本篇文章详细讲解了东莞发布第71号通告,调整疫情防控政策的题和东莞防控疫情视频相关的题,希望能帮助到各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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